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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实验教学中心

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

上电电信〔2019〕13号

上海电力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实验室准入制度(修订)

 

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强我院实验室安全管理,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熟悉相关安全知识,有效防止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对本规定进行修订,内容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所指实验室是指从事实验教学、科学研究、生产试验、技术开发的教学或科研实体。

人员准入指实验操作以及实验管理的一切人员的准入,包括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指导教师、科研人员、实验技术人员、在校学生、保洁人员和其它工勤人员、外单位参观、学习、进修、实习人员等。

二、准入原则

1. 实验室管理人员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接受实验室安全知识的培训,熟练掌握有关标准操作规程、仪器设备操作规程,按要求参加相关安全知识和技术培训,掌握相关技术规范,掌握与所承担工作有关的安全基本情况,了解所从事工作的风险,掌握常规安全用电原则和技术,掌握意外事故和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2.实验课教师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和相应的实验课授课工作经历,接受有关实验安全知识的培训,熟悉实验室相关环境、设备、设施、工作内容等情况,熟悉安全事故的紧急处理和报告程序,有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责任心。

3. 学生应掌握实验区域内相关安全基本情况,了解所从事实验的安全风险,接受相关实验室安全知识和制度等内容的培训,了解意外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安全教育纳入学院新生入学教育体系,新生掌握实验室安全知识和制度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学习。

4.其他进入实验室活动人员遵守实验室安全相关规章制度,进入实验室的申请获得批准后,并在实验室教师的带领下方可进入实验室作业。

三、准入制度

1.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必须参加实验室安全知识的学习,通过上海电力大学实验室安全知识考试,签署实验室安全承诺书,取得合格准入证书后,方可进入实验室。

2. 我院学生完成电气类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后,方可进入专业实验室。

3.所有进入实验室从事相关活动的人员均需征得相关实验室管理人员同意,确认有能力进入实验室从事相关活动时才能进入实验室从事相关活动。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9年5月15日

  


上海电力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9年5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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