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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实验教学中心

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规章制度(修订)

上电电信〔2019〕15号

上海电力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实验室规章制度(修订)

 

    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保障实验教学安全有序开展,特对本规章制度做进一步的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实验室管理制度

实验室是开展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场所.为了维护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的正常秩序,保障人身和国家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如下:

  1. 各实验室必须根据各自工作特点,建立相应的安全制度,并明确职责,落实到人;各种安全制度张贴上墙,各种安全防范设施及用具不得以任何理由借用或挪用.

  2. 实验室工作人员,对实验室安全工作负有重要责任,应自觉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并积极主动地关心并参与实验室的安全保卫工作.

  3. 对新调配到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和初次参加实验的学生,要进行安全教育,使他们了解实验室安全防火设施情况和规章制度;外来人员到实验室参观,学习等,须经实验中心主任同意并报二级学院领导的批准.

  4. 学生在上实验课时,实验人员必须坚守实验室岗位.在实验室工作和上课期间,未经同意不得接受来访和做与实验工作无关的其他活动.

  5. 保持实验室内安静,不得在实验室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除实验需要外,不准在实验室内使用明火和蒸煮食品.

  6. 经允许,师生借用的实验室物资财产,在借用期内的安全由借用人负责.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把实验室物品带离实验室,如发生损坏和丢失,由师生个人按有关规定赔偿

  7. 进入实验室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且实验室人员必须认真阅读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严格按照说明书进行安装和操作使用;无可靠自控,保险设施的实验装置,设备在工作时,必须有人值班,不得随意离开.

  8. 注意用电,用水安全,禁止超负荷用电.实验室工作人员在离开实验室时,必须检查本室水,电是否关好,并关好门窗.

  9. 对违法安全制度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将按情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0. 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等安全工作,对事故隐患和发生的事故,要及时向保卫处,教务处,设备处报告.

实验室规则

  1. 实验室(包括各种操作,训练室)是进行教学实验,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场所,凡需做实验的单位或个人,应预先向有关实验室提出申请,经实验室统一安排后,按计划进行。

  2. 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注意保持室内卫生整洁,严禁吸烟,大闹,大声喧哗。

  3. 教学活动按照实验室了表安排的时间进行,并提前一个月与实验中心联系相关具体安排事宜。对已安排的实验,因故需要调整的,则应至少提前三天履行调课手续,严禁擅自调课和更换实验室。非教学安排的实践教学活动必须提前一周填写相应的试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4. 使用实验室仪器设备,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如发生损坏,丢失及其他事故立即报告实验室负责人,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5. 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明确责任,仪器设备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出现事故及时修复,确保仪器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6. 除本实验室技术人员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启实验室,占用实验室房间或动用实验室仪器设备。

  7.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要指定专人负责,并做好使用记录。贵重材料或制品,化学危险品应由专人保管,严格领用制度。

  8. 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存放,必须合乎放置需求,整洁有序,便于使用。实验室不得存储大量易燃,医保和剧毒物品,少量存储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实验室内严禁实验项目以外用电,不容许在实验室内喝酒,打闹,大声喧哗。

  9. 离开实验室要管好门窗,切断电源,节假日要有保安措施,遇有可疑情况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保卫处。

  10. 校外单位或个人到实验室做实验或联系工作,需先到设备处办理手续。

  11. 实验室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责任到人,做好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等安全工作,无关人员未经容许不得进入实验室。

 

实验室设备管理制度

  1. 实验室管理人员应认真做好设备管理,设备维修,日常维护工作。

  2. 购入的设备应认真做好验收工作,编号入账,建立设备档案工作。做到帐卡物一一对应。

  3. 定期做好设备的清洁保养工作。

  4. 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通报实验室负责人,由实验室负责人安排本实验室专业技术人员修理或送交厂方修理。

  5. 凡是借用本实验室设备,必须得到实验室负责人的批准,并出具借据,方可借出。归还时,借用人应保持设备的完好,如发生损坏,遗失的情况,将报上级部门,并按规定赔偿损失。

  6. 防止设备损坏,遗失,如发生损坏,遗失的情况,将报上级部门,其责任人应按规定赔偿损失。

  7. 禁止将私人计算机带入实验室修理。

  8. 设备请购由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并签字,报学校设备管理部门采购,妥善做好低值设备,工具的领用,保管工作。

 

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办法

  1. 使用危险化学品和普通化学试剂的教师是化学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课题组或实验室的危化品使用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 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工作第一责任人,应加强对研究生使用危化品的安全意识及技能培训,针对实验安全事项导师应给予充分提醒和实验指导。

  3. 危化品安全责任人应按照要求做好台账管理。

  4. 普通化学试剂应在具备销售资质的供应商处采购,建议按需、少量、多次购买,不宜过量购买和存储。

  5. 普通化学试剂使用时,原则上需要两人及以上共同在场,并登记好使用台账。

 

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1. 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发生紧急事故先救治后处理,先制止后教育,先处理后报告。

  2.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院长和学院党委书记担任,由分管副院长,实验中心主任、学院办公室主任及各个实验室负责人组成。

  3. 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和应急处置,确保安全事故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理。

  4. 事故初期,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报告实验中心负责人;实验中心负责人将事故向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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